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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第十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发表:抚顺市第十中学日期: 2022-01-19

为做好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任用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3.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

4.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6.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二、选拔任用职位及数量

团委书记1名。


三、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能够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艰苦创业;

3.能够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业务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有实践经验,有胜任正科级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5.能够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自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能够率领同事出色完成任务。


(二)基本资格

1.担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以上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聘任满2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备选拔职位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


四、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1.分析研判和动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意见;初步意见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后,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2.资格审查。成立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对符合任职条件的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查核实。

3.民主推荐。对拟选拔人员进行民主推荐,采取先谈话调研推荐,再进行会议推荐的程序,考察组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统计。

4.考察。(1)确定考察对象。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对民主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向党委报告拟确定的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由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有跑官、拉票行为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使用的;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2)审核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考察组成员审核并签字。(3)核查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出具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并由党委书记签字。(4)召开民主测评大会。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发放征求意见表,进行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组织考察对象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深化对考察对象的研判。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向党组报告。

5.讨论决定及任职。根据考察情况,召开党委会议,充分讨论,进行表决,确定拟任人选。拟任人选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对决定任用的干部,实行任职谈话制度,由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五、纪律和监督

为严肃纪律,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符合条件与资格的人员要自觉接受群众客观评价。不得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过程中进行任何形式的拉票活动,如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打电话、发短信等有可能影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平、公正的行为。

2.严肃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事项纪律。列入考察对象的人员应对个人报告事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并由考察对象本人签字承担全部责任。

3.工作人员不得徇私舞弊。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程序。

4.充分发挥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任何人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局领导、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5.责任追究。发现或被群众举报有违反上述纪律规定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拟晋升人员的任职资格;任职后发现并查实的,免去新任职务,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抚顺市第十中学委员会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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