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团工作
抚顺十中团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发表:抚顺市第十中学日期: 2021-05-28

为了更好的规范和加强基层支部建设,根据团的基层支部换届改选的有关要求,学校团委结合学校的实际,建议支部换届选举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准备工作

 1、认真挑选和酝酿委员候选人。委员候选人可采取自荐、他人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经团员充分酝酿,讨论后产生,产生过程要充分征求班主任的意见。已经担任校团委和校学生会干部的团员,一般不再担任基层支部书记的职务。

2、制作和准备选票。团委印制空白选票,本届支部负责选票的制作。选票要求字迹清楚,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3、认真做好支部工作总结。支部工作总结包括工作的主要情况和成绩;工作的主要经验和教训;存在的重要问题,对今后工作的设想和意见。

二.召开支部大会进行选举

1、保证到会团员人数。选举由本届支部宣传委员主持。主持人说明本支部共有多少名团员,实际到会的团员有多少名。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团员数超过应到会团员数的五分之四,方为有效。

2、作支部工作报告。由本届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本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提交全体团员举手表决通过。

3、宣布下届支部委员的候选人名单。正式选举前,支委会向支部大会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候选人名单,简要说明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4、确定计票(含唱票)、监票人。计票人(含唱票)由支委会确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建议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两名。

5、分发、填写选票。监票人向选举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主要说明:①按规定的支部委员人数选举,多选作废,少选有效;②同意选票上候选人者,按规定的符号和要求填写;③愿另选候选人以外的团员为委员者,在空格内写上被选人的姓名,并按规定符号填写。

6、计票、监票人收齐并清点选票。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该次选票有效,即可唱票、计票。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无效。

7、计算选票。被选举人得票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团员的半数才能当选。如果被选举人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应以得票多数者当选;如被选举人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只需补选缺额;在确定应选名额中最后一名当选对象时,如有两人或多人得票数相等,无法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票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第二次投票结果和第一次相同,经大会同意,可留待以后补选或者不再补选。

8、宣布选举结果。大会主持人向全体团员报告每位被选举人的得票数,宣布当选支部委员的名单,并说明当选名单须报请上级团组织批准后生效。

三.选举结束后的工作

1、与班主任协商,完成支部书记和其他委员职务的分工,上报学校团委审批,并由学校团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2、完成新老委员的工作交接。新的一届委员会成立后,上届委员应把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好制度、好传统和好的工作方法告诉新委员,并在实际工作中给予支持和帮助。如果有遗留问题需要处理,可由新的委员会和上届委员会共同研究,最后由新的一届委员会做出决定,进行处理。

3、认真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对于在选举中落选的人,团组织要认真做好思想工作,使他们正确认识和对待落选,真正懂得在团内实行差额选举的目的和意义。要讲明由于班子的更新、名额的限制,改选中必然会有人落选。对落选人员,要进行鼓励和帮助,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作用。

 


上一条:三会两制一课

下一条:团支部工作条例

网站技术支持:抚顺市众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024-52433666